科研概况

当前位置:首 页 > 科学研究 > 科研概况

关于组织申报“吉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2018-2019年)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4  编辑:sunyongfeng  来源:   审核:  浏览次数:3957

为充分发掘我省青年科技人才的创造力和影响力,帮助扶持青年科技人才探索前沿领域、勇攀科研高峰,吉林省科协决定继续实施“吉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以下简称“托举工程”)。现将“托举工程”(2018-2019年)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8年5月4日至18日

二、资助年限、名额及经费额度

托举资助期限为2年,原则上每期托举资助10人,给予每人每年10万元经费资助。

三、被托举人选条件 

1.32周岁以下(指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在吉林省工作的中国籍公民,具有吉林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会员资格;

3.在科研一线,从事领域和研究内容聚焦国家战略导向和我省优势支柱产业发展,特别是新能源汽车、生命科技、新材料、光电信息、制造技术、资源环境和基础学科等;

4.有坚实的理论基础,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有良好的科研潜质,有较好的协作精神;

5.已经入选“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等各类国家人才项目和已经入选“吉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不作为被托举人选。同一人选不可多渠道推荐,被托举人不可重复参与推荐。

四、有关要求 

1.具体要求详见《“吉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

2.省级学会填写《“吉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书》(附件2)并附学会推荐资格证明材料,被托举人选的科研成果、创新性业绩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复印件)。

纸质文件应为A4开本的计算机双面打印稿,一式10份并附电子版,报省科协学会学术部。申报书应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签字、盖章页只需提供原件1份,复印有效。

3.省级学会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4.托举工程入选者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则不再享受资金支持:

(一)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二)因身体原因可能影响项目如期完成的;

(三)因发生违背科学道德、弄虚作假或触犯国家法律等行为受到处理的;

(四)中期绩效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

如有发生以上情况,项目承担学会应按照相关规定,将结余经费退缴吉林省科协。

5. 通知及附件电子版可在吉林科技网(www.jlstnet.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6. 由于学校不具备申报资格,拟申报人员请从相关省级学会进行报送。

吉林省科协联系人:

省科协学会学术部(国际联络部):蒋宏博

联系电话:0431-85261411

电子邮箱:kx1411@163.com  

学校联系人:王清博 谭  岑

联系电话:0431-84533044

附件.zip

1.《“吉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doc  

2.《“吉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书》.doc

版权所有:Copyright © 吉林农业大学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动物医学院

地址:吉林 长春 新城大街2888号

邮箱:zls525@vip.qq.com

电话:0431-84532812

邮政编码:130118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