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满足新形势下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的培养需求,全面提升硕士生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要求的学术成果是指硕士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取得,且与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硕士生的第一署名单位和学术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均必须为吉林农业大学,署名单位和硕士生在学术成果中的署名次序均以自然排序认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涉及的学科所属门类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进行划分。
第二章 学术型硕士取得学术成果要求
第四条 农学、理学、工学、医学门类学术型硕士生取得的学术成果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以第一作者在中国科学院SCI收录期刊、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目录收录期刊、EI收录期刊、CSCD收录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二)以第二作者在中国科学院一区、二区SCI收录期刊或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的领军期刊、重点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三)以第一、第二发明人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件。
(四)以第一、第二作者起草颁布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1项。
(五)以第一、第二完成人获得国家(省)审(认)定新品种1项。
(六)学位论文首次评审结果为 AA(不含论文增聘结果),硕士生在申请学位时可不做学术成果的要求。
第五条 学校对管理学、法学、教育学门类学术型硕士生取得的学术成果不做统一规定,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具体标准和相关要求。硕士生取得的学术成果应满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规定,方可申请学位(详见附件1)。
第三章 专业学位硕士取得学术成果要求
第六条 农学(除农业管理领域、农村发展领域)、理学、工学、医学门类专业学位硕士生取得的学术成果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以第一、第二作者在中国科学院SCI收录期刊、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目录收录期刊、EI收录期刊、CSCD收录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应用性研究论文1篇。
(二)以第三作者在中国科学院一区、二区SCI收录期刊或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的领军期刊、重点期刊发表应用性研究论文1篇。
(三)以第一、第二、第三发明人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件。
(四)以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件。
(五)以第一、第二、第三完成人起草颁布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1项。
(六)以第一、第二、第三完成人获得国家(省)审(认)定新品种1项。
(七)参加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的各级竞赛,获得国家级特等奖或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4名),三等奖(前3名);省级特等奖或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
(八)获得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嘉奖。
(九)学位论文首次评审结果为 AA(不含论文增聘结果),硕士生在申请学位时可不做学术成果的要求。
第七条 学校对农学(限农业管理领域、农村发展领域)、管理学、法学、教育学门类专业学位硕士生取得的学术成果不做统一规定,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具体标准和相关要求。硕士生取得的学术成果应满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规定,方可申请学位(详见附件2)。
第四章 学术成果认定
第八条 硕士生所提交的学术成果应由其指导教师审查,并明确签署意见。
第九条 发表在各类学术期刊上的书评、访谈、会议综述,广告页上的非论文形式的文章,不作为学术成果参考。在 SCI、SSCI 收录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为原创研究论文(Article)和特约综述性论文(Review)。
第十条 本规定中学术论文发表的期刊是指正式刊物(有 ISSN、 CN 刊号或 ISBN 出版号的刊物),不含增刊、专刊、年刊、会议论文集等。
第十一条 学术论文均以各检索数据库显示信息为准。中国科学院分区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升级版)》为准;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目录以当年度《中国科技卓越期刊行动计划入选项目》为准;CSSCI收录期刊(核心版)、CSSCI收录期刊(扩展版)以当年度CSSCI来源期刊目录所列期刊为准;中文核心期刊以当年度北京大学图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所列期刊为准。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以当年度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期刊目录所列期刊为准。在中国科学院预警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不予认定(以中国科学院当年发布的《国际期刊预警期刊名单》为准)。
第十二条 硕士生如以学术论文申请学位,论文应可公开查询,提交相应的检索查询证明;如以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学位,应提交授权专利证书;如以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申请学位,应提交标准颁布的正式公告;如以作物新品种申请学位,应提交审(认)定证书;如以奖励成果申请学位,应提交相应证书。
第十三条 硕士生取得的学术成果未达到本规定要求,可以申请答辩,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离校。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取得的学术成果达到本规定要求,可申请学位。超出规定的学位申请年限,学校将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2024级硕士生开始执行。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1:管理学、法学、教育学门类学术型硕士生关于申请硕士学位取得学术成果的具体要求
附2:农学(限农业管理领域、农村发展领域)、管理学、法学、教育学门类专业学位硕士生关于申请硕士学位取得学术成果的具体要求
附1:
管理学、法学、教育学门类学术型硕士生关于申请硕士学位取得学术成果的具体要求
各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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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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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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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型硕士取得的学术成果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硕士生为第二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2)以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硕士生为第二、第三作者在CSSCI收录期刊(核心版、扩展版)发表学术论文1篇。
(3)以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硕士生为第二、第三作者在SSCI或S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4)学位论文首次评审结果为AA(不含论文增聘结果),硕士生在申请学位时可不做学术成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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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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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型硕士取得的学术成果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硕士生为第二、第三作者在CSSCI收录期刊(核心版、扩展版),或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2)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硕士生为作者第二在高校、教科院、教育学院、社科院、科研院所公开发行的刊物或学报发表论文1篇,或在省、市级党校学报发表学术论文1篇。
(3)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硕士生为第二作者在国家级党刊、党报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者硕士生以第一作者在地方党刊、党报(省级日报及省会所在城市日报的理论版或评论版)发表学术论文1篇。
(4)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思政类单项比赛一等奖(自然排序第一)及以上。
(5)学位论文首次评审结果为AA(不含论文增聘结果),硕士生在申请学位时可不做学术成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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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家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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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型硕士取得的学术成果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第二、第三作者在CSSCI收录期刊(核心版、扩展版)或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2)以第一、第二、第三作者在SSCI或S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3)以第一、第二作者起草颁布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1项。
(4)以第一、第二作者在高校、教科院、教育学院、社科院、科研院所公开发行的刊物或学报发表论文1篇,或在省、市级党校学报发表学术论文1篇。
(5)以第一作者在省级社会学、社会工作、社会保障、家政学、教育学专业学术期刊或综合性社科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
(6)学位论文首次评审结果为AA(不含论文增聘结果),硕士生在申请学位时可不做学术成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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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
农学(限农业管理领域、农村发展领域)、管理学、法学、教育学门类专业学位硕士生关于申请硕士学位取得学术成果的具体要求
各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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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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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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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硕士取得的学术成果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第二、第三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或在CSCD(核心、扩展)收录期刊或CSSCI(核心、扩展)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以第一、第二、第三、第四作者在SSCI或S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导师须为通讯作者。
(2)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本专业领域期刊或综合性社科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本条仅适用于会计专业学位硕士)
(3)以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完成人起草颁布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1项。
(4)以第一、第二参加人申报并完成省级以上学会课题(含研究生专项课题)1项,或参与完成(排名前6)省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
(5)参加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的各级竞赛,获得国家级奖项前7名,省级奖项前5名。
(6)获得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嘉奖。
(7)学位论文首次评审结果为AA(不含论文增聘结果),硕士生在申请学位时可不做学术成果的要求。
(8)学院对工商管理硕士(MBA)、旅游管理硕士(MPA)不做发表学术成果的要求,但仍鼓励硕士生多出高水平学术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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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家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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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硕士取得的学术成果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本专业领域期刊或综合性社科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2)以第一、第二、第三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或在CSCD(核心、扩展)收录期刊或CSSCI(核心、扩展)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以第一、第二、第三、第四作者在SSCI或S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导师须为通讯作者。
(3)以第一、第二、第三、第四作者起草颁布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1项。
(4)以第一、第二参加人申报并完成省级以上学会课题(含研究生专项课题)1项,或参与完成(排名前6)省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
(5)参加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的各级竞赛,获得国家级奖项前7名,省级奖项前5名。
(6)学位论文首次评审结果为AA(不含论文增聘结果),硕士生在申请学位时可不做学术成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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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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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型硕士取得的学术成果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本专业领域期刊或综合性社科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2)以第一、第二、第三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或在CSCD(核心、扩展)收录期刊或CSSCI(核心、扩展)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以第一、第二、第三、第四作者在SSCI或S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导师须为通讯作者。
(3)以第一、第二参加人申报并完成省级以上学会课题(含研究生专项课题)1项,或参与完成(排名前6)省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
(4)参加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的各级竞赛,获得国家级奖项前7名,省级奖项前5名。
(5)以第一、第二作者身份创作的案例被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收录。
(6)学位论文首次评审结果为AA(不含论文增聘结果),硕士生在申请学位时可不做学术成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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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足球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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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硕士取得的学术成果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本专业领域期刊或综合性社科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2)以第一、第二、第三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或在CSCD(核心、扩展)收录期刊或CSSCI(核心、扩展)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以第一、第二、第三、第四作者在SSCI或S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导师须为通讯作者。
(3)参与完成(排名前2)省级以上学会课题(含研究生专项课题)1项,或参与完成(排名前3)省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
(4)参加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的教育、体育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学科、体育竞赛等,获得国家级奖项前6名,省级奖项前3名。
(5)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1 项(排名前3)或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1项。
(6)公开出版学术著作或教材(主编或副主编)1部。
(7)以第一、第二作者身份创作的案例被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收录。
(8)学位论文首次评审结果为AA(不含论文增聘结果),硕士生在申请学位时可不做学术成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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